马家文律师团队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七起新闻敲诈典型案例公布

据新华社电自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9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新闻敲诈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贸易报》等7起典型案件。这是该局今年以来第三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贸易报》违法案

2013年,中国贸易报社违法任命广告发行代理公司负责人及广告发行业务人员分别担任《中国贸易报》广东记者站常务站长、执行站长,负责记者站日常工作。中国贸易报社还模仿新闻记者证样式制作采访证件,发给部分广告发行代理人员。

2014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对中国贸易报社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撤销广东记者站的行政处罚。

《旅游商报》违法案

2007年3月以来,陕西《旅游商报》与北京德芝兰文化传播公司签订承包合作经营协议,并违法聘用该公司人员周文发担任报社执行社长、执行总编。周文发以《旅游商报》的名义与南京金田文化传媒公司、南京快递网络传播公司合作,违法任命这两家公司的相关人员担任《旅游商报》副社长和新闻中心主任,并收取费用为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新闻记者证。

2014年8月,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该报社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政府法制》违法案

2012年3月,山西《政府法制》杂志广告经营人员史向军等人采访调查山西某煤企员工死亡事件,收取了企业3万元“宣传费”(事后退回)。此外,该刊还存在记者从事经营活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记者站、杂志社向记者站摊派发行任务、私发滥发新闻采访证件等问题。

2014年9月,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该刊处以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日报》记者违法案

2012年5月以来,江西《信息日报》记者吕文涛负责“吉安新闻”版面新闻采编业务期间,与他人合资成立广告传媒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4年7月,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吕文涛处以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对信息日报社处以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